飞行安全是民航业的重中之重。
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民用航空器机组人员受到酒类饮料、麻醉剂或者其他药物的影响,损及工作能力的,不得执行飞行任务。
11月8日,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召开”以案释法·讲好中国民法典故事”新闻发布会,通报两年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,并发布10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。
在其中一起典型案例中,一名机长因在驻外期间聚餐饮酒,被航空公司作出停飞降薪处罚,该机长不服公司决定,仲裁和起诉均被驳回。
机长在境外违规饮酒被停飞
月薪从11万降至2480元
据上观新闻报道,事情发生在2019年11月,叶某作为某航空公司航班机长,带领所在机组人员在驻澳大利亚墨尔本期间外出聚餐,且有饮酒行为。次日,该机组通过航前酒精检测后完成航班飞行任务。
事发当日,网上就出现关于航班机务组驻外期间聚餐饮酒的严重负面舆情。数日后,叶某在接受公司调查时,先是否认有外出饮酒,后写下《检查书》承认此事。公司认为,叶某的饮酒行为违反单位规定,据此作出对其停飞36个月,免去高级飞行管理职务等处分决定,并按每月2480元支付其停飞期间基本工资。而此前,叶某的月薪在11万元左右。